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市直纪工委),作为市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在市纪委监委、市直属机关工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市直纪工委主要职责:
1. 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的工作;
2.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3. 审理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审查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调查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案件;
4. 完成市纪委监委、市直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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