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市纪委监委机关青年的积极性,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工作活力,助力宿州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近日,经团市委审批,宿州市纪委监委机关成立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和共青团机关支部委员会。 近年来,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市纪委监委机关青年干部人数不断增加,机关35岁以下的青年人数超过半数,具有年轻人活泼、创新的个性。宿州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在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来临之际,将机关青年团组织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以构建团结青年、服务青年的工作网络作为巩固和扩大党执政青年群众基础的有力抓手,经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委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和共青团机关支部委员会。机关青工委和团支部的成立,对活跃单位气氛、增强单位活力、构建和谐机关,引领机关青年加强学习、增强素质,积极投身机关党的建设,在实践锻炼中成长具有重大意义。 委机关团支部和青工委在机关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负责青年工作的机构,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团支部和青工委负责青年工作的规划、议事、协调、组织、宣传、管理及开展活动等,教育、引导机关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青年的模范作用。根据团市委《基层团组织设置和换届工作规范》,团的支部委员设书记1人,委员2人;青工委采取委员常任制,由5名本单位优秀青年代表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